检法合力护正义 履职监督促共赢——闫瑞检察长应邀列席胶州市法院审委会


[日期:2024-06-04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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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胶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瑞应邀列席胶州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4起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上,闫瑞检察长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围绕焦点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
闫瑞检察长指出,审委会委员办案严谨、对焦点问题总结精准明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有利于法检双方加强交流、破除障碍、凝聚合力。双方目标一致,共同携手落实好“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理念。
白强院长指出,法院与检察院共同肩负着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的重要职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司法机关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形成司法合力。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对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胶州市检法两院深入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办案理念,持续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凝聚了司法合力,提升了办案质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下一步,胶州市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深化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切实增强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