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上合 检察先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胶州市检察院这样做……


[日期:2019-08-29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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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上合示范区建设,更好地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胶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持续优化检察服务保障手段,积极探索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方式与途径。
    近日,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青岛某技术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申诉案不予抗诉,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的发展环境,向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今年3月,胶州市某高新技术公司员工刘某监守自盗,盗窃公司内电缆,导致公司停产。法院判决后,该公司认为刘某盗窃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停产损失,情节恶劣,量刑畸轻,且刘某在刑满释放后多次到公司威胁挑衅。该公司于近日向胶州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请求,请求依法监督。
    胶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导入了“服务民营企业控申接待服务平台”,当天调阅了相关卷宗,向原案承办人了解了相关案情。到企业中现场实地查看了实际情况,同时也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经过审查做出决定后,胶州市检察院将企业负责人和代理律师邀请到检察院的服务民营企业控申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送达了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详细的解释了不予抗诉的理由,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反映的刘某刑满释放后到企业来威胁和挑衅的行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考虑了代理律师建议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对刘某予以管控的意见。
   经研究后,胶州检察院对刘某予以释法和批评教育,并向辖区派出所发出了检察建议,由辖区派出所对刘某予以训诫。通过检察官的耐心解说,最终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企业进行了道歉,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本案中,胶州市检察院合理把握执法尺度,以检察建议为工作突破口,切实以监督赢得实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得到了民营企业界的高度称赞,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民营企业涉及案件,胶州市检察院坚持加强与民营企业的交流与沟通,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上合示范区内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