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下午,山东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致信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孙淑红,在来信中,张律师表示:已收到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转交的徐某某非法拘禁案电子卷宗,感谢检察机关,异地阅卷给我们律师提供了便利。这是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上周办理的第三次异地阅卷,律师向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阅卷,就近到济南市槐荫区院领取电子卷宗光盘。疫情防控期间,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举措,与各地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应用智检案件推送微信公众号查询案件信息,预约阅卷,应用“即时通”、内网邮箱传送案件电子卷宗,保障了异地阅卷常态化,不但为律师阅卷节省了时间和路途,也有效配合了疫情防控,在实践中提升了自身办案的智慧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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