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检察院召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日期:2023-04-11 1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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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上午,胶州市检察院召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中开发表动员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彩彩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邱海成宣读《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胶州市委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第三巡回督导组到会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上合新区“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总结暨“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动员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务实的政策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能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同心同向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提供优质检察保障。
       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专项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核心要义,是解决检察服务大局短板弱项、提升服务层次水平的现实需要。二是要强化检察担当,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方法。要重点在开展优化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六个专项提升行动”上下功夫、见实效。三是要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这次专项行动是服务大局,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要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组织、确保实效。
       市委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第三巡回督导组成员蓝孝全同志代表市委第三巡回督导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定位、问题导向,强化调度、狠抓督导,推动营商环境突破提升。要扛牢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务求实效,做好结合文章,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强化工作协同,务求工作实效。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迫切需要。胶州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把开展“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规定动作”按照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完成,“自选动作”突出检察特色,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一丝不苟的抓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同心同向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