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鉴共“营” 携手向“上” 胶州、临淄两地检察机关开展跨市结对共建活动


[日期:2024-05-16 0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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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别称营丘,历史悠久,曾为齐国首都,临淄水而得名。
胶州,上合示范区核心区所在地,临近胶州湾,以胶水而得名。
两地均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地缘相近,因而结缘。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探索建立基层院跨区域、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部署和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素能提升年”要求,积极探索跨区域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新模式,5月15日,胶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瑞,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延清分别代表胶州市检察院、临淄区检察院共同签订《跨市结对共建协议书》,这代表着胶州、临淄两个基层检察院的结对共建活动正式携手启航。
在签约仪式上,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进行了座谈交流。两院检察长分别介绍了本市、本院基本情况,并围绕党的建设、品牌建设、检察文化、理论研究等工作开展了深入交流探讨,分享了工作经验。双方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两地各项检察事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双方在业务工作上做出特色、创出亮点,实现双赢共赢,共同促进两地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座谈前,临淄区检察院一行参观了胶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院史馆、办案区、党建活动中心、检察官之家、灯塔党建书屋等功能区。
下一步,胶州市检察院将携手临淄区检察院,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两地检察工作、检察文化交流交汇交融,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多途径开展互动互联,以交流促合作、以合作促发展,着力推动两院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