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检察院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水利局举行“共建法治社会 守护绿水青山”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日期:2024-08-13 1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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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近日,结合最高检“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的工作部署,胶州市检察院联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水利局在青岛光大建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举行“共建法治社会,守护绿水青山”2024年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会签仪式。青岛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盛瑞策,胶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董如增,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闫瑞,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局长张启臻,胶州市水利局局长贾铭利等领导参加活动。
活动中,胶州市检察院分别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水利局签订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协议》《胶州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
胶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副市长董如增与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闫瑞共同为“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揭牌。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水利局在致辞中表示,将与检察机关紧密合作,构建生态法治新格局,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强大合力,共同维护胶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青岛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盛瑞策表示,此次活动是推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紧密协作、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密切配合的重要举措,对胶州市检察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水利局三方发挥职能优势、深化业务协作、强化资源共享、打造法治合作典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预防性司法理念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注重诉前磋商、协同履职,强化源头治理,充分利用线索移送、信息通报等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
一是以共识促行动,齐绘生态保护同心圆。三方应紧紧围绕胶州市委“坚持党建引领开放创新改革,同心同向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的奋斗目标,按照“依法治理、协同治理、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协作原则,形成生态保护工作一体化、大格局、大合力,携手共绘和谐美丽胶州画卷。
二是以交流促合作,凝聚司法执法合力。希望三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辖区内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集中交流、互通信息、强化部署,不断探索协作共建深度融合模式。针对重点、难点问题,三方定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制定行动方案,形成司法、执法工作合力。
三是以落实促发展,构建生态法治新格局。要积极依托共建平台,综合运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聚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办案联动协作,不断推动协议落实落地,为助力上合示范区“五大新城”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生态法治新格局贡献力量!
座谈会前,胶州市检察院、青岛光大建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分别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青岛光大建发环保能源项目进行了详细介绍。
下一步,胶州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化合作共识,扎实推动会签协议落实落地,服务保障协作机制畅通运转,切实用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这一平台,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行动合力,齐心协力为建设更加美丽的胶州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