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检察院到胶州市院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日期:2024-11-07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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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胶州市检察院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检察院举行座谈交流会,就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模型的应用与高质效案件办理进行了深入学习交流。昌都市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王科、副主任艾慧慧,卡若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德吉、第二检察部主任陈秋月,芒康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窦志刚,江达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鹏超,胶州市院副检察长陈敏及第四检察部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胶州市院创建的“加油站‘无票加油’偷逃增值税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监督模型进行交流。胶州市院就模型的研发背景、数据来源、数据分析方法、应用成效等方面展开了详细介绍。该模型立足检察职责,深挖数据资源、高效筛查数据、精准评估线索,有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成效明显。随后,昌都市院分享了在办理高质效案件方面的丰富经验。据介绍,当地办理的地热水资源保护、督促整治生活污水直排、“邦达仓故居”遗址保护等多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果显著,被最高检评定为高质效案件,为雪域高原的公益保护贡献了重要力量。
通过此次座谈,两地检察院开展经验分享、互助互鉴,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双方均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共同探索如何更好地以数字赋能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