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爱你不容易——胶州 “黄昏恋”里的阴谋


[日期:2018-10-29 16:11:11]
来源: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天尚好,

云已散,

夕阳正把黄昏恋。
 

越来越多的单身老年人为了实现晚年幸福生活,寻找新的伴侣,选择再出发,携手扶持安享晚年。但是也不要忘了在与新伴侣交往过程中,涉及到经济利益时一定要慎重,注意保留证据,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老年恋人在同居期间一方盗窃对方银行卡钱款的案件,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宁某俭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6年2月的一天,53岁的宁某俭在街头“蹲活”的时候,看到电线杆上有一则征婚广告。出现在街头电线杆上的征婚广告大多是重金求子这样的“野广告”,和已经不年轻、又没有钱的宁某俭来说根不搭边,可是这则广告却让他雀跃欲试。原来这则征婚广告刊登的是52岁的田大妈诚心寻找一位年龄相仿、人品良好的老伴共度晚年,没有经济条件限制。宁某俭丧妻多年,和孩子鲜有往来,一人生活实在孤独寂寞,这则征婚广告让他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于是拨打了上面的电话,与田大妈相约见面。

与宁某俭通过征婚改善生活际遇的想法不同,田大妈真心希望能找到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共度晚年幸福时光。她是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与前夫离婚时,带着6岁的儿子净身出户,即使最难的时候一天打三份工,也没有想过再婚可以解决经济问题。好在儿子懂事听话,体谅她的不易,很小就外出打工赚钱,勤奋踏实,在胶州有了稳定的收入和房子后,把田大妈从东北老家接来享福。看到儿子一家三口生活幸福,田大妈心里十分高兴,但是更加觉得自己形单影只,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时时困扰着她,所以希望能找个老伴相互照顾,不给孩子添麻烦,也可以让晚年生活变得丰富。于是,田大妈与儿子、儿媳商量后到婚介所登记找老伴,见了几个都不合适,田大妈便想到贴个小广告自己找老伴。

接到宁某俭的电话后,田大妈如约而至,她发现宁某俭其貌不扬,经济条件也不是特别好,但是看上去比较老实,也不在乎田大妈身体不好的情况,又是黑龙江老乡,双方的感觉都挺好,决定先处对象看看。

迟到的爱情让田大妈同样感受到甜蜜和幸福。刚认识时,宁某俭说:你身体不好,别打工了,我养你,不用你花钱。这句话让田大妈非常感动,二人很快陷入热恋,没办结婚证就住在一起了。

同居后,宁某俭每天在外打零工,不定时给田大妈生活费,给田大妈买药,如果回家早还会买菜做饭。宁某俭的表现真的让田大妈觉得他很爱自己,对他非常信任。

2016年4月,田大妈要回黑龙江重新办理社保银行卡,宁某俭陪她回老家一起去了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在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要求田大妈设定银行卡密码,可是她不会设置,宁某俭自告奋勇,他说:我给你设吧,你设定了密码也记不住。于是,补办社保银行卡手续由他一手操作,通知短信也绑定在他的手机卡上,并要求帮田大妈保管,后来田大妈索要了几次才把银行卡还回去。

都说一个男人爱不爱一个女人,就看他愿不愿意为你花钱。田大妈2016年、2017年出去旅游,宁某俭二话不说负担了所有费用。田大妈因病住院,宁某俭衣不解带全程照顾,交了全部住院费用。田大妈过生日,宁某俭出手大方送了“三金”:耳环、项链、戒指。二十多年没人体贴关怀的田大妈,觉得幸遇良人,越活越年轻,不愿宁某俭一人为生活操劳,平时坚持在家做手工活,另外多一份收入,自己每月二千多元的保险退休金就存了下来。

2017年8月的一天,田大妈偶然看到宁某俭手机上的短信提醒,内容显示自己银行卡余额为零,从2016年6月再没有提取过的退休金,怎么莫名消失了呢?田大妈赶紧翻箱倒柜找银行卡,却发现不见了。田大妈问宁某俭是不是把拿银行卡拿走了,他说把银行卡里的钱提出来帮着保存。当时二人正商量着出钱买房,田大妈让他把钱拿出来,宁某俭说自己手头没有现钱要回东北凑钱,连着银行卡上的钱一起还给田大妈,谁知他一去不复返,电话也联系不上了。这时田大妈才明白过来,宁某俭所谓的 “我养你”,用的全是自己攒下的退休金。

原来早在二人刚认识时,宁某俭了解到田大妈除了平时打工有收入外,还有固定的退休金,儿子的经济条件也不错。而他每天在功夫市场蹲活,饥一顿饱一顿,如果能和田大妈一起过日子,即不用租房子又有人做饭伺候,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于是他用尽浑身解数,对田大妈虚寒问暖、甜言蜜语,很快赢得了好感。在帮田大妈补办银行卡时,他就想卡里每月进钱,万一以后哪天钱不够了可以从里边提钱花,所以非常热心地帮田大妈办手续。

宁某俭赚钱不多,却喜欢买彩票、打麻将,还想在田大妈面前表现出有钱的样子,因为同居时承诺要养她,不需要她花钱。银行卡绑定到他的手机上,每个月末都会收到2000余元入帐的短信,看到银行卡上有钱了,他就动心了,私自把田大妈藏在箱子里的银行卡翻出来,从ATM机上取钱后再把银行卡放回箱子里,防止引起田大妈的怀疑。后来花田大妈的钱顺手了,他想这样不用天天打零工挣钱了,就很少去干零工,专门提田大妈的退休金花,直到被田大妈发现,经统计共盗取37443.57元。

检察官说法:

虽然是未婚同居关系,但是宁某俭在田大妈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从其银行卡中取钱及消费的行为依然是盗窃行为。

首先,宁某俭与田大妈未办理结婚手续,为同居关系。虽然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但是“同居”关系跟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双方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本案中,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宁某俭与田大妈即非家庭成员又非近亲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在未事前约定财产属共有关系的情况下,同居中各自的私人物品仍属于私有财产。田大妈社保卡中的钱系其养老金,不是二人共同经营财产,属于田大妈个人财产。即使宁某俭事先已知银行卡的密码,但钱款并未脱离田大妈的占有,也没有交给他保管。宁某俭未经田大妈同意偷拿其银行卡盗窃银行卡内的钱款,其行为侵犯了田大妈对自己钱款的所有权。

最后,宁某俭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钱财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目的,其行为成立盗窃罪。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宁某俭多次偷拿银行卡并取款,没有征得田大妈的同意,事后也没有告知,属于秘密窃取。宁某俭所取走的钱款至案件审判终结时仍未归还田大妈,即使一部分用于二人共同生活,但是结合案件的其他情况,大部分钱款被其挥霍,推定其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